03版:新闻总第1442期 >2026-06-08编印

本市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居委会可当无人照料老人监护人
刊发日期:2026-06-08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王琪鹏)本市2025年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日前发布。此次发布的18个典型案例是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市高院、市检察院,根据司法实践中的案例遴选出的。

这些典型案例涉及养老服务、食品安全、涉老诈骗等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保护问题,具有鲜明导向性、警示性与示范性。

随着人口老龄化、少子化持续加深,失能、失智、无人照料的独居老人群体的监护问题亟须关注。72岁老人崔某因突发脑梗导致完全失能,被法院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崔某早年离异,独子长期处于下落不明状态,兄弟姐妹均年老病重,无力承担监护职责,致使其陷入“无人可依”的困境。老人住院期间,其住所地某社区居民委员会主动派人照料并垫付部分紧急医疗费用。为解决崔某后续的医疗救治、日常照料及财产管理等问题,居委会向法院申请指定其为崔某的监护人。最终,法院判决指定居委会为崔某的监护人。

本案系依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激活公职监护制度,为独居失能老年人提供兜底保障的典型案例。面对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特殊困难老年群体“无人监护、无钱治病”的现实困境,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依法指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担任公职监护人,有效填补了家庭监护的缺位,为破解“谁来照顾独居失能老人”的社会治理难题提供了可复制的司法范本。

66岁的留守老人张某某模仿“通过短视频平台赚钱”的教学视频,试图在平台上“打工赚钱”。结果不仅未赚取任何收益,反而通过绑定账户向甲、乙两个平台累计充值支付了10万余元。张某某和老伴要求平台全额退款被拒,遂分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平台退还全部充值款项。经过法官多轮调解,甲、乙平台合计向二人退还充值款7.9万余元。相关案件均通过原告自愿撤诉或双方达成调解的方式结案,实现了涉老纠纷的实质化解。

本案系妥善化解涉老年网民网络消费纠纷的典型案例,彰显了人民法院在化解“数字鸿沟”难题中的司法温情,更有力警示并引导互联网企业切实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