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陈雪柠)昨天,记者从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获悉,《防汛高风险地区村庄民宅设计要点(试行)》已于日前印发,为防汛高风险地区村庄民宅的建设、改造及使用提供技术参考。《要点》鼓励设置民宅避险平台,具备条件时,一至二层屋顶宜设置可上人平台,灾时可作为临时避险场所,拓展应急避险空间。
在防汛高风险地区,村庄民宅的科学设计对提升防灾抗灾能力至关重要。此次印发的《要点》适用于北京山区、浅山区等汛期山洪易发高发区域村庄民宅的建设、改造及使用管理,平原地区河道周边及地势低洼、洪涝风险较高的地区也可参考使用。
《要点》明确,宅基地选址应符合村庄规划对防洪等安全要求,避让地质灾害隐患点、洪涝风险区,避让河道管理范围并尽可能远离河道,留足河道行洪空间,严格控制切坡建房。对于选址位置涉及风险隐患的,应开展洪水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安全论证,并根据论证意见采取必要的工程除险措施。
从整体布局看,村庄民宅应顺应水流方向,减少对洪水的阻碍,保留洪水行泄通道。从基地高差看,宅基地宜高于周边道路,民宅室内标高应高于宅基地。临近行洪通道的民宅室内标高应适当抬高,但不得影响行洪通道畅通。
根据《要点》,临近兼做行洪通道的村庄道路的宅基地,与村道之间宜设一定高度的挡水墙,挡水墙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整体浇筑或浆砌石砌筑,墙高一般为0.8米至1.2米。临近兼做行洪通道的村庄道路交汇处的院墙转角宜采用圆弧形设计,以减少水流冲击和杂物淤积,院门和户门口宜安装可拆卸式挡水板。紧邻山体或陡坡的民宅,宜通过增加挡土墙等方式提升安全。
值得关注的是,《要点》鼓励设置民宅避险平台。临水沿河区域的民宅宜为二层建筑,并应设置屋顶避险平台,屋顶避险平台可视条件利用一层或二层可上人屋面进行设置,并配备楼梯或坡道。该平台平时可用于晾晒,汛情时可作为临时避险场所。避险平台宜加设临时避雨构架平台和安全栏杆,可配备应急电源和通讯设备。对于高龄居民或行动不便人群的住宅,可结合适老化和无障碍设计要求,增设扶手、防滑踏步,必要时设置缓坡道或升降设施,提高避险平台的可达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