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宗媛媛
一边是生病住院的父母,一边是无法脱身的工作,两难困境让不少中年职场人陷入焦虑,本月起正式施行的新版《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增加陪护假(护理假)制度,尝试破解这一矛盾。
事实上,这样的做法在全国并非首创。近年来,北京、天津、陕西等多地陆续出台类似政策,但实际落地却频频受阻,导致假期似乎成了“纸面福利”。
困境
分身乏术负担重 顾虑重重休假难
“妈妈脑梗入院,当时爸爸身体好,他在医院陪护,我白天上班,晚上去医院看一眼。”身为80后单身的独生子女,徐雅(化名)没想到,仅仅过了一个多月,爸爸也突发脑梗,由于妈妈身体不好无法陪护,只能自己上阵。
爸爸出院没多久,她又听妈妈说看东西重影,于是赶紧请假回家带妈妈去看急诊,“大夫怀疑是脑梗引起的,还得住院全面检查。”就这样,徐雅不得不再次陪护。“虽然有年假,但工作也真是忙,本来单位人手就不够,我这还得请假,‘请假羞耻感’上来了!”
徐雅将自己的经历发布到社交平台,迅速引发共鸣。同样是80后独生子女的网友表示感同身受,“我爸脑出血4次,心脏做了两次支架,还做了1次颈动脉剥离术,每次住院都是半个月起;我妈患尿毒症,需要肾透析。我两边照顾,还要上班、养两个孩子。”
看到不少网友建议请护工,徐雅直言,“我特别了解我的父母,他们肯定不愿意,说不定下次不舒服也不吱声了,父母最需要的是儿女的陪伴。”
作为过来人,曾经在医院陪护的林静(化名)不禁感慨,“就算找护工,往往也很难真正放心。”林静还记得,之前与母亲同病房的一位老人因骨折住院,女儿工作繁忙,请来护工照顾。夜里,老人因术后疼痛忍不住呻吟,结果被护工厉声呵斥。
后来老人有尿意想叫护工帮忙,护工半天不理,急得老人直拍护栏。林静实在看不下去,过去叫醒了护工,对方满脸怨气,对老人又是一通数落。“老人因脑梗存在语言功能障碍,一肚子委屈却说不出话,那一刻她肯定希望女儿陪在身边。”
独生子女能休护理假?徐雅专门打听过。“据说会影响年终奖,影响多少还不确定,还是先可着年假休。”不过,她发现休年假也好像“欠单位似的”,领导都不太愿意,“一次最多休5天,不能和小长假连休,休假期间也要带着工作走,当月绩效还会受影响。”
除了影响收入以外,还有人担心频繁请假会导致“丢饭碗”。“理论上独生子女可以休护理假,但从没见谁休过,再加上公司随时要裁员,实在不敢休。”去年母亲住院时,在私企工作的郑佳(化名)内心备受煎熬。“平时工作本来就是‘僧多粥少’,请假意味着把机会拱手让人,再回来时位置可能已经被替代。”
细则
5天到20天不等 非独也需护理假
关于护理假究竟有何规定?记者梳理发现,尽管多个省市相继试水,但具体执行细则各不相同。
在假期天数与适用对象方面,目前多数地区已实现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全覆盖,仅在护理假的时间长短上有所区分。例如,《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赡养人可以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陪护假。赡养人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所生的独生子女的,可以享受每年累计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陪护假。在天津,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其子女所在单位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日的护理假。
而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护理假仅针对独生子女。“目前北京市仅规定独生子女每年享有10天老人的护理假,实际上非独生子女也需要这样的假期。家里老人生病了,子女们也需要上班,有的子女还不和老人在一个地方生活,护理的压力可能仅由老人身边的一个子女承担,子女自己还有小孩要照顾,时间压力比较大,请尽快取消护理假对于独生子女的限制。”此前,一名网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的留言,道出了非独生子女家庭的无奈。
适用条件的界定上,北京也与其他地区有所差异。记者了解到,上海、天津等多地均以“老年人患病住院”为前提,四川进一步限定“不能自理”,而河北则明确“需要二级以上护理”。此外,陕西等地还对父母年龄有限制,要求“独生子女父母单方年满60周岁”。
相比之下,北京的政策不仅未设定父母年龄门槛,也未要求必须“患病住院”,而是以“需要护理”为核心认定标准。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在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民互动中答复有关护理假的提问时表示: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相关部门的失能评估结果等均可作为单位认定的依据,具体由单位通过修改完善本单位休假管理制度来认定。
至于休假期间的待遇问题,各地均明确“带薪休假”原则。其中,上海明确“陪护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四川则规定,“护理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过,也有部分地区并未在相关政策中写明,为用人单位执行留下弹性空间。
破局
补贴挂钩减负担 落实休假留人才
既然有明文规定,为何仍难以落实?记者致电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律师表示,现阶段护理假多在地方性法规中体现,国家层面上没有法律法规对护理假做出明确规定。相关表述多为提倡性,而非强制性,地方性法规也没有对用人单位不执行护理假的具体罚则,所以约束力有限。
“护理假制度是对人口老龄化的积极回应,但落地过程中还面临一定的困难和挑战。”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健康学院院长杜鹏谈到,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护理假可能会带来两方面影响。一是员工休假期间,需要继续提供工资福利待遇。二是员工离岗难免影响日常运转,如需其他人临时顶替,可能带来额外开支。“一些中小企业本身运营压力大,再加上人手紧张,因此缺乏执行动力,导致护理假难以从纸面走向现实。”
在他看来,护理假要想真正落地,还需要在成本共担上多下功夫。“可以将用人单位落实护理假的情况与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挂钩,降低用人单位的执行成本,使其愿意支持、敢于落实,逐渐形成政府、单位、个人的责任合力,让子女尽孝有政策支持,老人照料有制度保障。”
针对网民提出的政策优化诉求,北京市民政局在答复时提到,近年来,持续开展《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研究,积极向立法部门提出《条例》修订建议,目前《条例》修订工作已被列入第十六届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二类项目。后续会继续加大推进力度,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进行政策评估与实施论证,协调市司法局、市人大法制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努力向前推进《条例》修订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受照顾的权益。
“下一步,还要加大政策普及力度,让更多人了解护理假。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让用人单位认识到护理假不仅是社会责任,也是提升员工忠诚度的重要举措。”杜鹏提出,长期来看,还需要构建多元化的养老照护支持体系。
“护理假本质上是一种救急措施,对于患重病、长期住院的老人来说,仅靠子女几天的陪护远远不够,必须依靠制度性安排。”他认为,长期护理保险可以与护理假形成互补,构建起短期陪护与长期保障的双重支撑。此外,逐渐完善陪诊助医服务,也能减轻子女的负担。“老人陪护不是单一家庭的事,而是整个社会的事。只有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支持体系,才能有效推动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