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莹
近日,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北京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今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共安排29项立法项目。其中,审议项目17项,包括长城保护条例、养老服务条例、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等11项地方性法规草案和6项政府规章;还有预备项目12项,包括地方性法规草案7项、政府规章5项。
优化首都功能改善民生
针对急需解决问题安排立法项目
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王爱声介绍,今年市政府立法工作主要从五个方面安排立法项目。一是在持续优化提升首都功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将永定河保护条例作为京津冀协同立法项目,将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管理体制相关立法列为京冀协同立法项目,共同推进调研论证、起草审议工作。
二是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拟出台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无线电管理办法(修订);开展旅游条例(修订)、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修订)、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修订)等调研论证工作;根据国家立法进程和本市实际需要,结合市人大立法工作安排,适时启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条例、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条例等调研论证工作。
三是在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提升首都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方面,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修订)、长城保护条例、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养犬管理规定(修订)、房屋建筑使用安全条例,出台“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修订);开展博物馆条例、测绘条例(修订)等调研论证工作;根据本市实际需要,结合市人大立法工作安排,适时启动京西古道保护利用管理条例调研论证工作。
四是在改善民生福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公园条例(修订)、养老服务条例、集体合同条例(修订),出台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开展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修订)等调研论证工作;根据国家立法进程和本市实际需要,结合市人大立法工作安排,适时启动就业促进条例调研论证工作。
五是在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方面,拟出台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非现场监管办法;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修订)等调研论证工作。
王爱声说,今年市政府立法工作将针对城市建设、社会治理和民生需求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安排立法项目,维护公民法人权益,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同时,增强立法的及时性和可预见性。立改废并举,安排修订一批法规规章,及时更新完善,更好地维护法制统一,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群众关心问题将设计制度
城市副中心立法是年度重点任务
北京城市副中心立法是全市立法工作的年度重点任务。北京城市副中心管委会副主任胡九龙介绍,《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草案)》这部法规突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并重,突出高质量发展、协同发展,突出改革创新,突出增进群众福祉,将打造一部既学习借鉴又适度超前的高质量法规。
“群众关心的副中心生态环境问题、交通出行问题、教育医疗养老问题、人才发展问题、营商环境问题等,我们都考虑在立法中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胡九龙介绍,在本次立法中,着重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将是否满足群众需求、顺应人民期待作为衡量立法质量和价值的第一标尺,将关心这部法规、使用这部法规和将受益于这部法规的人们的需要都考虑进来,通过立法推出一系列惠民生、强信心的举措,将群众关心关切的政策措施法条化,同时开展大量配套工作方案的专项研究,真正推动将法条转化为增进民生福祉的具体举措。
此外,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打造一部集思广益、凝聚共识的法规,是城市副中心立法工作的基本原则。胡九龙介绍,在此次立法调研论证过程中,非常重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民群众等各方面关于立法时机和需求的建议,同时以基层立法联系点为依托,积极拓宽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鼓励群众多为立法提建议,让更多人能够在立法中说得上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