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祺瑶)本市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将迎来年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近日发布通知,将联合市公安局等五部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检查评估各校办学状况。年检存在问题的学校将暂停招生活动,在9月20日前完成整改。
此次年检包括学校自查、入校专项检查、专家组审核材料和入校考察等程序。市教委列出的年检“清单”中,入校专项检查主要包括安全稳定与消防、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等方面。例如,学校应单独设置安全保卫工作机构,主管领导及保卫干部须接受过专业培训;全日制教育机构应设置校内医疗机构,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按照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
此外,各校还有一些硬性条件须达标。依据办学状况检查指标,民办高等学校的师资配备应与办学规模、办学层次相适应。其中,专职辅导员的师生比不低于1:200,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的师生比不低于1:350;各校还应至少配备1至2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师生比不低于1:4000。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应按照不低于20:1的生师比配备专任教师,同时应按规定配备班主任等学生教育管理人员。
专家组将根据专项检查情况、书面材料审核及入校考察情况,提出年检考察意见和结论建议。市教委与相关部门会商确定年检结论,并向社会公布,有效期为1年。年检结论为“通过”的学校,准予在下一学年招生;结论为“不通过”的学校,有关部门将根据年检中发现的问题,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