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总第1039期 >2024-10-24编印

京津冀金融司法协同研讨会在京举行
探索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联动工作机制
刊发日期:2024-10-24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张蕾)京津冀金融司法协同研讨会近日在北京金融法院举办。会议聚焦“健全京津冀金融司法协同工作机制”主题,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及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金融法院等三级三地七家单位的与会人员,共同围绕持续增强京津冀一体化的司法支撑和保障力度,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开展研讨交流。

与会人员分别结合各院司法实践,围绕金融案件中反映出的金融行业业态现状和特点,畅谈各地金融司法协同需求以及京津冀金融司法协同的工作思路与建议,同时聚焦融资租赁纠纷中的金融司法前沿问题展开研讨。

北京金融法院院长张雯结合京津冀三地金融法治特点提出,三地法院要以2022年签订的金融司法协同合作共建备忘录为基础,融入产业布局,深入辖区、沉入产业、走进企业,为产业链拓展延伸过程中的新型金融交易提供立体化司法保障,妥善审理跨区域金融案件,明确规则预期,推动制度完善,促进区域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季红认为,三地法院要从司法层面宣传推介国家金融优惠政策,掌握企业经营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强化沟通协作,避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通过开展集中会商、联合调研等活动,推进全方位交流,深耕细作金融审判,积极探索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联动工作机制。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殷元庆则表示,天津三中院将坚持在特色实践上加强协作,准确把握滨海新区战略合作功能区和天津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战略定位和发展优势,持续提升融资租赁等天津特色优势金融产业的司法服务保障。同时,立足改革开放先行区功能定位,深化保护新质生产力,在有力支持金融创新、促推“产融结合”上实现新发展。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籍利民以石家庄金融法庭近两年的审执运行态势为切入点,对石家庄市金融行业业态现状与特点进行了分析。他建议,三地法院要加强信息共享与联动,推动金融司法规则的统一,深化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的协同治理,不断提升京津冀金融司法协同水平。

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石磊谈到,随着雄安新区建设加速,特别是金融岛项目推进,将引来高端金融机构入驻,形成国际一流的金融资源聚集地,这也对雄安法院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新区建设和金融审判需求增长,雄安法院正加强与京津两地的合作,培养专业人才,以适应未来需求。在京津冀三地司法协同方面,目标是共同打造金融审判高地,未来将紧紧围绕两个核心点,推动框架协议具体措施落实。

经过充分讨论,参会各方达成共识,今后将主要围绕两个核心要点开展金融司法协同工作:一是遵循金融审判规律,紧紧围绕“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三条主线开展工作;二是紧紧围绕三地党委签署的《框架协议》研究部署金融司法协同工作,并细化举措,确保方案得以实质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