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研究起草的《关于推进宁静小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已开始向公安部等十个部门和地方环境部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将打造一批“消除杂音、睡得安心”的宁静小区,到2027年,各地宁静小区建设评价管理体系基本完善,到2035年,宁静小区成为居住小区的普遍标准。
宁静小区究竟啥标准
根据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宁静小区”具体建设内容共有25项,建设类型分为基本条件、优先建设内容、推荐建设内容。
建设宁静小区的基本条件包括:原则上不存在多户长期反复投诉同一个噪声污染问题的现象;开展噪声监测、居住小区声环境原则上应符合小区所在声环境功能区的噪声限值要求;建立噪声投诉纠纷调解机制等5项。
优先建设内容则包括:专人专责,明确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职责任务;制定完善的居住小区内部噪声管理制度等11项。
酝酿新规有何亮点
据了解,此前,创建“宁静小区”工作已在全国多地试点开展,但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和评价体系。这次多部门正在酝酿的“宁静小区”指导意见有哪些亮点呢?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副处长李江说,以前宁静小区创建工作也在做,但是做的部门标准不一样,比如说住建部门的标准和环保部门标准不一样,通过该意见,第一把宁静小区的标准进行了量化或者进行了规范。第二对宁静小区工作的推动部门也进行了明确。整体来说,这项制度将在全国形成横向、纵向一盘棋、一张网,让创建“宁静小区”工作更规范、更合理。
如何刚柔相济综合治理
建设“宁静小区”,除了加大噪声源头防控,还要加大社会共治。在调解机制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针对居住小区噪声污染问题实施专人专责。对于居住小区内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等应及时进行劝阻、调解。在降噪措施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居住小区内部易产生突发噪声的部位,如减速带、井盖、车库出入口等可实施减振降噪改造;鼓励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实施小区内部噪声综合治理。
对此,专家指出,与传统治理噪声手段强调技术相比,宁静小区的创建更强调“刚柔相济”式的综合治理。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生态环境所副所长辛玮光认为,对噪音防治应建立科学的标准,实施过程中要考虑刚性和柔性相结合,一方面有科学的标准,作为管理的基本依据,另一方面要考虑不同群体之间的诉求,实现最终总体利益的最大化。 据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