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瑶琦 柴嵘)昨天,国家卫健委老龄健康司司长王海东介绍,我国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并进行备案的医养结合机构已达7800余家,5400余万名老年人享受了医养结合服务。
“十四五”期间,国家卫健委启动了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截至目前,我国8.7万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并进行备案的医养结合机构达7800余家,床位达200万张。
经过实践,国家卫健委已形成4种比较成熟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提供服务;医疗卫生机构直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养老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延伸到居家和社区。
“90%以上的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所以我国一直致力推进增加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王海东说,鼓励社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在建设时,尽量统筹规划、毗邻建设,方便老年人就近就便享受医养结合服务。
目前,各地为1.27亿名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提供了健康管理服务,为5400余万名老年人提供了康复指导、营养改善指导等医养结合服务,还为1200余万名老年人进行了失能评估,为近600万名失能老年人提供了照护服务。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时,应采取“医疗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的方式收费。国家卫健委支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开展上门医疗服务。
医养结合是指面向居家、社区或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在日常生活照料的基础上,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医养结合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途径,也是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的有效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