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综合总第906期 >2024-04-12编印

助力副中心演艺集聚区建设
通州区出台《营业性演出场所审批实施意见》
刊发日期:2024-04-12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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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木偶艺术剧院与北京双益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携手打造全新演艺新空间。记者 唐建/摄

本报讯(记者 金耀飞)为落实《北京市建设“演艺之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持续塑造“运河有戏”文化品牌,促进城市副中心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日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市规自委通州分局、区住建委、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七部门联合制定出台《通州区营业性演出场所审批实施意见(试行)》。

《实施意见》将通过优化审批手续、加强审批服务,鼓励社会化、市场化力量对区域内的老旧厂房、闲置楼宇以及特色街区进行升级改造,开办演艺新空间。重点支持文化产业园区内适宜空间改造,建设营业性演出场所,增加园区文化氛围和吸引力,同时为周边市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演艺资源和文化服务。

位于通州区台湖镇的双益发文创园演艺中心,通过改革政策先行先试,园区内两家演艺空间于2023年获得营业性演出场所备案,截至2023年底,共开展167场剧目演出,吸引超过25000人次购票观演,同时文创园内集聚22家文化演艺类企业落地,为推动台湖演艺小镇高质量发展,打造城市副中心演艺集聚区奠定了良好基础。2023年该园区成功入选北京市级文化产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