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综合总第905期 >2024-04-11编印

油车车位与充电桩不能“既要”“又要”
刊发日期:2024-04-11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王倚剑 通讯员 戴萍萍)随着越来越多的新能源汽车涌入千家万户,如何保障新能源汽车安全便捷充电,尤其是在家门口的充电需求,集中管理、有序充电,就变得愈发重要。近日,通州法院审结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驳回了业主何某要求物业公司协助安装新能源车充电桩的诉讼请求。

何某父子分别租赁了小区规划设置的油车停车位和新能源停车位,后何某认为院外的新能源车位离家较远,所以在租赁期内未安装充电桩,到期后也没有再续租,而是选择把新能源车停在院内的油车停车位上,并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协助在其油车停车位上安装充电桩。

法官现场勘验了案涉小区以及两种车位情况。新能源车位在院外较空旷区域,车位上加装充电桩情况占比高,但停车空间密度较院内稀疏很多,该区域增扩了变压器,除拥有汽车专门的进出口外,与小区之间亦有通道方便业主直接步行进出。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区管理要把生态和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合理安排统筹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安全需要。物业公司单独划分新能源车位,做了多种安全保障且未远离生活区域,既保障了周边居民安全,又满足了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何某在已经租赁新能源停车位的情况下,以院内停车位离家更近为由,拒绝在新能源车位加装充电桩并要求在院内加装,势必会增加物业公司的管理难度,也容易诱发业主选租充电车位却不充分使用的行为,长此以往,弊大于利,不应予以支持。最终法院驳回了何某要求物业公司加装充电桩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业主在租赁车位申请安装及使用充电桩的过程中应当履行审慎的注意义务,应当注意区分新能源车位与油车车位,注意阅读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对选购车位的使用价值做到合理预期。同时,物业公司也应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合理规划新能源车位和油车车位,积极履行提示告知义务,规范车位租赁合同表述,明确不同车位使用限制,加强监督管理,对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之间应多一份理解、尊重和配合,为营造辖区和美宜居、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