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综合总第899期 >2024-04-02编印

通州警方连续查处违反出租治安管理行为
刊发日期:2024-04-02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王倚剑)通州警方持续围绕出租房屋、宾馆旅店、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近日依法查处多起房屋出租人不按规定登记信息、不落实房屋管理责任、违规出租短租住房等违法行为,分别处以停止出租、罚款等处罚,持续整肃重点区域部位治安秩序。

近日,通州公安分局永顺派出所在永顺南里2号院开展出租房屋检查时,发现房屋出租人王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做出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通州公安分局大杜社派出所在马驹桥镇纳特园区景盛南二街12号院一出租房内查获多名违法人员。经查明,该房屋出租人张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未检查房屋使用情况,致使出租房屋存在严重治安隐患。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作出罚款一万元的处罚决定。

通州公安分局马驹桥派出所在马驹桥镇三街村开展出租房屋检查时,发现出租人高某利用出租大院内多间房屋,违反规定出租短租房,且存在不申报登记住宿人员信息等问题。公安机关依法责令高某停止出租该短租房,并做出罚款二千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出租房主、中介机构等责任主体应合法出租、认真履责,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广大群众对工作和生活中发现的违法出租、不按规定登记信息等违规违法情形,也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举报,警民携手、群防群治,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