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版:综合总第853期 >2024-01-24编印

区财政:坚持民生优先、惠民为本
保障市民群众弱有所扶、老有所养
刊发日期:2024-01-24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王军志)通州区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坚持民生优先、惠民为本,大力促进民政和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市民群众弱有所扶、老有所养。

据区财政局副局长张敏介绍,保障民生福祉是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区财政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民生领先,切实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支持养老事业发展和落实残疾人各项保障政策,不断织密织牢民生兜底安全网。

立足本职工作,区财政局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格局,与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资金的征收工作,统筹一般公共预算等资金,多措并举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家庭无障碍改造、推动残疾人体育文化发展、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和康复水平。

张敏介绍,为进一步落实残疾人保障政策,提升残疾人服务水平,2023年,区财政拨付残疾人事业补助金1.04亿元,保障了残疾人三项康复经费、养老助残券、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保险补贴等各项补助的正常发放,保障了无障碍改造、职康站建设、温馨家园管理等基本康复服务项目的实施,为贫困残疾人、残疾人儿童等各类残疾人提供精准服务。“我们强化资金监管,推动政策落地落实,推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效使用,坚决杜绝专项资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绩效评价,聚焦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项目决策、资金管理和使用、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及执行效果、项目产出和效益实现等情况,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在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上的积极作用,助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张敏表示。

针对困难群众,通州区财政局积极落实北京市低保标准上调政策,2023年拨付资金1.65亿元,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金、残疾人两项补贴、困境儿童生活费以及流浪乞讨救助等方面,确保城乡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对临时困难人员做到应救尽救。

张敏介绍,为进一步支持老龄事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质量,2023年区财政还为高龄、失能、困难老年人发放老年人津贴1.84亿元。保障老年人个人待遇的同时,大力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和居家养老体系建设,共拨付资金8021.45万元,用于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养老助餐补贴以及居家养老床位建设改造等方面。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要求和市、区统一决策部署,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持‘民生优先、惠民为本’的工作思路,把民生资金放在首位,有效保障‘七有’‘五性’范围内重点项目支出,保障群众弱有所扶、老有所养。”张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