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新闻总第827期 >2023-12-22编印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还有十天
市交管局重申无牌“燃油三轮车”禁止上路
刊发日期:2023-12-22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记者 安然

市交管局日前发布消息,随着违规电动三四轮过渡期截止时限越来越近(过渡期截至12月31日),北京绝大多数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已淘汰,个别人心存侥幸,想要“钻空子”。警方重申,所谓“燃油三轮车”不受“过渡期限制”的想法,属于自欺欺人,一旦驾驶无牌证燃油三轮车上路,势必被罚。

没牌三轮贴着“燃油”字样

上路要查处

民警介绍,“燃油三轮车”只是人们的通俗叫法,按照车辆技术参数等可被认定为“燃油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其中大部分“燃油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对机动车,国家实行登记制度,车辆必须经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现在有人反映在小区里看见张贴有‘燃油’字样的三轮车,型号和挂有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照的车辆一致,但却没牌子,这种车一旦发生事故,极有可能被鉴定为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驾驶机动车的管理办法接受处理。”市交管局法制处民警王福磊介绍说。

驾驶“残疾人三轮”

需严格守法

“燃油三轮车”中还有一部分是合法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根据2010年北京市公安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的通告》,本市残疾人购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卫生部门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下肢残疾证明、户籍所在地街乡(镇)残联出具的购车证明等实名购买。每名残疾人只限购买一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交管局车管所民警刘健介绍,符合购买标准的残疾人购买机动轮椅车后,需到公安交管部门的非机动车登记站登记上牌,其中的登记项目包括17位车架号、购买人的残疾证号、车辆品牌型号等。有人想要将合法的车牌安装到其他车辆上,冒充正规的残疾人车,自己本车再打印一张牌子,让两辆车上路行驶。刘健说,在路面执法过程中,目前仍然上路的三四轮车已经很少,民警对这些车的检查也十分频繁,一旦发现车牌和登记信息不符,将依照现有法律法规查处。

拼装燃油三轮上路

依法查处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文件中的规定,正三轮摩托车的驾驶人需根据所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类型持驾驶证D本或F本;对驾驶拼装燃油三轮摩托车的,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并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对驾驶人依法最高处20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燃油三轮摩托车的,依法最高处2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未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的燃油三轮摩托车,依法扣留车辆并进行处罚;对于驾驶燃油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存在违法行为的,交管部门也将依法查处。

交管部门强调,合法的正三轮摩托车需要考取驾驶证D本。申请正三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应满足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相关要求。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正三轮摩托车。按照机动车通行规则及本市三轮摩托车管理要求,京B号牌正三轮摩托车只准在六环路以外区域上道路行驶,不能进入六环路以内。

对于部分燃油三轮摩托车悬挂、挪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标志的,交管部门将对车辆进行核查、鉴定,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将依法扣留车辆,参照上述标准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