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综合总第798期 >2023-11-13编印

电梯超期未检小区物业被罚23万
刊发日期:2023-11-13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郭丽君 通讯员 潘若莼)电梯逾期未检仍继续使用,区市场监管局日前查处一起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违法案件,对电梯使用单位给予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5月,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潞邑街道一小区的电梯超期未检验但仍在继续使用。区市场监管局立即立案开展调查,并第一时间向小区物业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小区物业停止使用所有的超期未检电梯。“调查中我们发现,小区物业管理的电梯存在超期未检继续使用的情况,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潞邑街道市场监管所所长李铁表示,发现问题后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小区物业停止违法行为,要求其联系维保单位对不合格电梯进行维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尽快使所有的电梯通过检验恢复了运行。

区市场监管局认为,作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小区物业使用多部超期未检的电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作出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提醒电梯使用单位,电梯安全问题不容小觑,为了广大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一定要落实好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申报检验,避免检验不及时导致超期的同时,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