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新闻总第774期 >2023-10-10编印

企业建技术中心可享政策支持
刊发日期:2023-10-10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曹政)近日,北京市经信局发布《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按照《办法》,本市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并根据创新驱动发展要求和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对创新能力强、创新机制好、引领示范作用大、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并给予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可在项目申报、人才引进与激励等方面享受相应支持。

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主要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办法》是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企业技术中心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激发“专精特新”企业以及本市重点发展的前沿产业领域企业活力。市经信局方面介绍,本市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创建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三次。记者注意到,申请创建的基本条件中专门明确了研发投入的“硬杠杠”: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在1000万到5000万元之间,且占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不同产业的相应要求;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不低于5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小于2亿元的“专精特新”企业以及本市重点发展的前沿产业领域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不低于1000万元,且占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不同产业的相应要求。

此外,企业还要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60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不低于80人;近三年内获得的有效知识产权不少于10件,制造业企业近三年申请的发明专利不少于3件。

市经信局将对企业技术中心实施动态管理,采取要求企业报送信息、不定期抽查、信息交叉验证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管核查。如果企业存在运行评价连续两年不合格、逾期未报送评价材料、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主要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等情况,将被撤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据介绍,本市鼓励企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和新产品产出,依托企业技术中心完善产业创新体系,集聚企业优势资源开展中试制造、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落地,对于能够保持较高增速、注重创新能力建设投资、具备较强标准和知识产权创制能力的企业,择优给予支持。同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可在项目申报、人才引进与激励等方面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各区也可根据自身实际对企业技术中心给予奖励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