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综合总第649期 >2023-04-10编印

通州:把警示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
刊发日期:2023-04-10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陈施君 通讯员 王兆卿)开展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一环。今年一季度,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督促主责部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0余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40余次,发放警示教育片近800套。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精准化、长效化,为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能否用于其他村务开支?用集体资金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违反了什么纪律?村集体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会造成什么严重后果?在于家务回族乡组织的开年“第一课”上,区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主任吴昊,以案释纪、以案说法,为机关干部、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等共计150余人,上了一堂“量身定制”的警示教育课。通过对农村基层工作中易出现的违纪违法“风险点”和党纪法规“知识点”进行讲解,提升警示教育的精准性,加深对党纪法规的理解和把握,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规范用权、廉洁履职。

把警示教育会开到案发单位,是实现警示教育传导到基层、覆盖至末梢的重要途径。潞城镇纪委通过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支部发函的方式,督促指导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案中人”剖析“案中事”,党员干部对照反思,算清违纪违法成本、想清违纪违法严重后果,把处分决定一页纸变成警示教育现场会,促使党员干部心怀戒惧、行有所止。会后,相关党支部还要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及时报告整改进度。今年一季度,镇纪委共督促问题整改落实4项。

打好警示教育“组合拳”,提升警示教育综合治理效能。区纪委监委第八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把教育、监督、治理贯通起来,一方面,向被监督单位通报相关违纪违法案例,教育提醒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同时,突出问题导向,通过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梳理被监督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并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压紧压实被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共向被监督单位提出意见建议10条,推动形成教育一片、规范治理一方的总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