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综合总第641期 >2023-03-28编印

区财政一季度拨付社会救助金近4130万元
刊发日期:2023-03-28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王军志)为更好地保障城市副中心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季度,区财政局拨付各项社会救助资金近4130万元。

昨日,记者从区财政局了解到,目前,区财政已建立涵盖城乡困难家庭、临时困难人员、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困难群众的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对临时困难人员做到应救尽救,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基本生活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各项资金,进一步增强了救助保障制度体系的科学性、规范性、可持续性,让保障成果惠及各类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