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新闻总第607期 >2023-02-13编印

我国试点建设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
刊发日期:2023-02-13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实习记者 柴嵘)国家卫健委等6部门近日印发《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将在每个省份选择2至3个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网格化布局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为网格内居民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营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

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内部由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构成,牵头医院原则上为地市级、区级的三级综合性医院,负责接收上转患者,并将符合下转标准的患者有序转诊到成员单位,重点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成员单位原则上至少包括二级综合性医院,或能够提供接续性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负责提供常见病和慢性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牵头医院下转患者的接续性医疗服务。牵头医院应将至少三分之一的门诊号源和四分之一的住院床位,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沉,经基层转诊的签约居民可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

计划到2023年上半年,试点城市完成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网格化布局;到2023年底,基本形成系统集成的配套政策;到2025年,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