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综合总第553期 >2022-11-28编印

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车统一管理统筹使用
所有公车需安装国产卫星定位系统并实行信息化管理
刊发日期:2022-11-28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柴福娟)日前,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通州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是继2019年车改后全区公务用车管理的又一次重大改革。

此次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全区所有88家处级单位及其下属229家单位进行了问卷调查,并聚焦车辆使用频次、使用成本、租借用情况等指标,重点从单位性质、车辆性质、年度对比等维度进行综合分析。

“我们通过调研明晰了部分车辆使用率低甚至闲置与公务用车需求增长形成突出矛盾,某些车型单车单次平均使用成本畸高,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和有些车辆老旧、更新不及时,造成编制浪费等突出问题,着力在机要通信(分时租赁)、应急保障、行政执法用车三种车型推进统筹利用改革。”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李长风说。

《若干措施》围绕加强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的目标,以改革的精神对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主体、体制、模式等进行规范,同时对管理体制变化后公务用车相关管理工作的主体、程序、标准、要求进行明确。

此次改革聚焦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筹使用。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对区财政局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管理范围和职责进行了明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仍由区财政局管理;其余公务用车移交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改革坚持分步实施。现阶段主要从机要通信(分时租赁)用车、应急保障用车、行政执法用车三种车辆类型入手加强统筹使用。其中,机要通信(分时租赁)用车方面,由原来每单位分散租赁转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租赁、统筹分配;集中办公区统一配备,各入驻单位统筹使用;车辆使用率明显低于平均水平的单位,原则上取消用车配备。应急保障用车方面,车辆编制核定依据、车辆编制归属单位不变,车辆权属(乡镇除外)统一过户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筹调配;各集中办公区统一配备,各入驻单位统筹使用;车辆使用率明显低于平均水平的单位,原则上取消用车配备。行政执法用车方面,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筹通过调剂和市场租用方式对新增公务用车需求特别是新增行政执法用车需求的单位予以保障。通过统筹使用,既能最大限度满足各单位公务用车需求,减少租车数量,缓解借车压力,又可降低运行费用,节约财政资金。

李长风介绍,此次改革还突出了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除涉及国家安全、隐蔽侦查办案等保密需要的车辆外,所有公务用车都需安装国产卫星定位系统和信息化管理终端,纳入信息化系统平台监管。同时,强调了推进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工作,并对监督检查的主体、方式、职责进行明确,多措并举保障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

下一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按照《若干措施》要求,会同区财政局逐单位、逐车开展公务用车的摸底、移交、建档、统筹调配等基础工作。同步,分车辆各类型及编制、集采、更新、报废、处置、租用、借用等管理各环节,细化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形成一套完整闭环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有效保障公务活动、高效使用财政资金,促进党风廉政和节约型机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