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综合总第543期 >2022-11-14编印

通州严查“双十一”电商虚假宣传
刊发日期:2022-11-14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郭丽君 通讯员 潘若莼 马玉洁)“双十一”期间,区市场监管局事前引导、事中规范、事后查处联动并举,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日前,通州区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在抖音账号平台直播时虚假宣传“直到今天我公司的销售额从零到破亿”“抖音4个月赚了两个亿”“变现了两个亿”,以此吸引点击量,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对其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每年的“双十一”“双十二”期间,很多网络购物平台都会推出各式各样的促销活动。“由于整个促销活动节奏很快,加上促销手段花样翻新,一些主播制造爆卖氛围,消费者很难准确判断,很容易冲动消费或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仅去年的‘双十一’‘双十二’我局就协调解决了涉及网络交易退费、虚假宣传、产品质量的消费投诉124件。”区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科长王迪说。

今年,区市场监管局在加强网络交易、网络消费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网络消费常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的同时,集中约谈了辖区所有的电商平台,要求电商平台在促销活动、广告宣传、售后服务等方面必须严格履行法定义务、信守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与此同时,紧紧围绕当前开展的“2022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对电商平台的主体责任落实、法律法规遵守、经营者义务遵守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坚决做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购物一定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且信誉良好的电商平台,不要通过电话、短信、朋友圈链接等方式购物,做到事前通过证照公示、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售后服务、退换货服务多渠道了解商家信息,购物过程中截取并留存好聊天记录、交易界面、付款记录等消费凭证,发生消费纠纷后第一时间与电商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