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新闻总第477期 >2022-08-10编印

廊坊取消户籍等限制性购房资格条件
刊发日期:2022-08-10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关一文)近日,河北廊坊市政府官网公布了《廊坊市扎实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明白卡》。其中,《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六条政策措施》最受关注,其中提到,明确取消户籍、社保(个税)等不适应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的限制性购房条件。同时对“北三县”和环雄安新区周边县(市)的住房限售年限要求也全面取消。

政策中提出,廊坊优化调整住房限购、限售政策。取消户籍、社保(个税)等方面不适应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的限制性购房资格条件。对招才引智高端人才、招商引资企业高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随迁人员购买首套时,按照本地户籍对待。对“北三县”和环雄安新区周边县(市)等重点区域,取消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的住房限售年限要求。

其他政策内容包括,合理确定并推进落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力争2022年8月份全市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较4月份下降3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此外,进一步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拥有1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在“合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贷款需求”方面,此次“一揽子政策明白卡”也公布更多内容,具体包括:银行业机构要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区分优质项目和房地产企业集团风险,对风险可控、担保充分的项目给予开发贷款支持。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兼并收购出险和困难大型房地产的优质项目,合理确定融资期限,提高融资效率。对兼收并购出险和困难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并购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