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新闻总第441期 >2022-06-21编印

社区(村)健康监测工作指引发布
五类人须实施7天健康监测
刊发日期:2022-06-21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孙乐琪)近日,社区防控组制定、市疾控中心发布了《新冠肺炎流行期间社区(村)健康监测工作指引》。指引明确,高风险人群、高风险地区已进返京人员、中风险地区(含参照中风险地区)已进返京人员、国内其他涉疫地区已进返京人员、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已进返京人员等均须实施7天健康监测。

健康监测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同住人员要同时报告所在单位并关注自身健康情况。最好单独居住,建议居家办公或学习,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如就医等应做到“两点一线”,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口罩。不得前往宾馆、酒店、商超、餐厅、影院、交通场站、娱乐健身、酒吧、美容美发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到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高风险人群、中风险地区(含参照中风险地区)已进返京人员等,在第2、4天和满7天采集鼻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第3、5、6天进行抗原自测。如落位时已超7天但不满14天,可进行7天健康监测,但需按照7天居家隔离的频率采集核酸以及进行抗原自测。如落位时已满14天,需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且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高风险地区已进返京人员第2、4天和满7天采集鼻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第3、5、6天进行抗原自测。    

国内其他涉疫地区已进返京人员、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已进返京人员在第2到第3天时须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间隔48小时以上,在第5到第7天时须再次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健康监测人员每天早、晚应向社区报告体温,自我监测是否存在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出现异常要及时向社区医务人员和单位报告,并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前往附近发热门诊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