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新闻总第309期 >2021-12-24编印

北京共有产权房新版建设导则出台
中心城区套型最大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刊发日期:2021-12-24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记者 赵莹莹

昨天,市住建委、市规自委联合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2021年版)》(简称2021版《导则》),对2017年发布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进行了11项修订。对中心城区的共有产权房面积标准,2021版《导则》不再“一刀切”,18层以上的住宅楼套型总建筑面积上限提至100平方米。

中心城区执行差别化面积标准

随着“三孩”政策的落地和居家养老需求的增加,一部分家庭的规模和结构也发生变化,2021版《导则》随之对共有产权房面积标准作出调整,倡导多居室精细化套型设计。

2021版《导则》提出,中心城区新建项目执行差别化面积标准,18层(含)以下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18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其他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严格限制套型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

记者注意到,相比修订前的版本,一个显著变化是,中心城区共有产权房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再“一刀切”地限定在90平方米内,而是划分出18层(含)以下和18层以上两种情况,且套型总建筑面积上限适度提高。

因地制宜设置图书馆和健身房

2021版《导则》也对社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提出了“因地制宜”的设计理念,更注重将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从实际出发确定配套业态。

对于青年人更青睐的图书馆和健身馆,2021版《导则》提出鼓励在规划社区文化设施和室内体育设施配套指标内,因地制宜设置图书馆、健身房等公共交流、学习、健身等场所,按照不小于100平方米规模配置,与项目周边服务设施共同形成丰富的生活场景。

对于儿童和老人更青睐的活动、休憩等室外设施,2021版《导则》提出应满足老年人及儿童安全使用需要,宜设置在向阳避风处。同时,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也需充分考虑居民使用便利性和小区管理要求。

项目选址应促进职住平衡

记者注意到,2021版《导则》新增了一条规定,即进一步提升共有产权房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的质量管理水平,有效治理工程质量通病,旨在夯实共有产权房建设质量,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

此外,共有产权房项目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首都城市功能分布和区域产业布局,结合各区申购家庭有效需求情况进行选址,且应优先选择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条件齐全的区域,并与公交系统或轨道交通网络紧密衔接,以促进职住平衡。

据了解,自发布之日起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共有产权房项目,将按2021版《导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