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乐琪)日前,市商务局制定、市疾控中心发布了新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指引》,商场、超市应严格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合理设置一定时段内的顾客最大接待量,防止造成人员聚集。
商场、超市要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进行预防性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消毒,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按规定开展环境核酸检测。员工在物品交接传递时应当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接触;顾客不戴口罩时,应拒绝其进入。
商场、超市不销售相关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必须纳入“北京冷链”平台,确保“来源可溯、去向可追”,并在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等各环节开展预防性全面消毒。将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通关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及“北京冷链”追溯信息,在销售区进行张贴公示。另外,商场、超市应严格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合理设置一定时段内的顾客最大接待量,通过管控分流,合理控制商场、超市内顾客人数。
当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时,商场、超市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此外,指引建议有关部门对中、高风险地区商场、超市采取缩短营业时间、控制顾客数量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