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新闻总第275期 >2021-11-10编印

《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疫情防控高风险工作人员管理指引》发布
新冠肺炎高危人群避免参加防控工作
刊发日期:2021-11-10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孙乐琪)根据指引,市疾控中心9日发布《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疫情防控高风险工作人员管理指引》,要求新冠肺炎高危人群避免参加防控工作,包括老年人、有慢性基础疾病人员、孕妇、肥胖人群等。

       《指引》适用范围包括:可能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中高风险人员、有基础疾病、老年人及幼儿等生活不能自理或其他不适宜集中医学观察的密接、次密接等人员直接近距离接触,或进入其居家隔离区域开展工作的一线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居委会)、保洁人员(消毒、垃圾清运等)、门卫(封控区)等;以宿舍作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学校中进入宿舍区域开展工作的校医、保洁(消毒、垃圾清运等)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进入隔离区域与新冠病毒感染者近距离接触的公安等执法人员;对新冠病毒阳性检测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接者进行流调、转运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他有感染风险的工作人员。

       存在参加人员及其共同居住者14天内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的旅行史或居住史;参加人员及其共同居住者14天内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地级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县、市、区)的其他县的旅行史或居住史,未排除感染风险;14天内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接触史;14天内曾接触过有流行病学史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14天内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有呼吸道症状的病例)的情况;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一般接触者等;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直接接触人员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和服务人员等风险职业人群的情况者,均不可参加防控高风险工作。

       《指引》要求所有人员按照无禁忌证者“应接尽接”的原则,须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14天及以上,并按要求完成加强免疫。未接种或未完成全程接种者不得参加疫情防控高风险工作。

       本市发现本土病例时,工作人员及其接触环境或物品及风险工作区域环境应每日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国内疫情存在中高风险地区,本市无本土病例时工作人员及其接触环境或物品及风险工作区域环境应每3日检测一次核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