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金耀飞)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当事人的“急难愁盼”问题,通州法院将9月设为“阳光执行月”并开展专项执行活动。记者昨天从通州法院了解到,“阳光执行月”期间共执结各类涉民生案件855件,平均用时比今年前三季度缩短14天半,执行到位的标的达到3800多万元。
9月中旬,历时18天,4处由某策划公司占用的厂房被腾退给申请执行人。2018年10月,某文创公司和这家策划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策划公司承租建筑面积2339平方米的4处厂房。但因策划公司没有按时支付房租,文创公司于去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这些房产均应退还原告。
进入执行阶段后,通州法院执行局承办人在涉案厂房现场勘察时发现,因被执行人迟迟不腾退,申请执行人已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此时,申请执行人文创公司已为4处厂房设计了新规划图,并找好施工队,急需被执行人腾空涉案厂房。承办人了解情况后,立即对被执行人采取相关强制执行措施,同时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当面向对方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9月中旬,在通州法院执行干警监督下,被执行人主动将涉案的4处厂房腾空并将钥匙交付法院。
在“阳光执行月”专项活动中,通州法院创新了多项机制,开辟了对劳动报酬、抚恤金等金钱给付类案件的绿色通道,实现当日立案、当日移送到专项团队、当天启动查询,发现财产立即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对非金钱类涉民生案件,采取释法说理与强制措施相结合方式,既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执行的威慑,同时也让其感受到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