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总第265期 >2021-10-27编印

北京“两区”建设9项开放措施调法调规
通州文化旅游区允许外商投资文艺表演团体
刊发日期:2021-10-27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 (记者 关一文)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北京市落实国务院调法调规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务院日前发布了《关于同意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此次调法调规后,通州文化旅游区将允许外商投资文艺表演团体。

据了解,此次国务院决定在北京暂时调整实施的法律法规中,涉及文化和旅游领域的条款主要有两条,一是调整《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调整内容是“在通州文化旅游区,允许外商投资文艺表演团体(须由中方控股)”;二是调整《旅行社条例》,调整内容是“允许在京设立并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对于这些法规调整的意义,北京市文旅局一级巡视员周卫民表示,此次调法调规有利于将北京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夯实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文化根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文旅新消费提质升级增效。同时,有利于扩大消费特别是文旅新消费,增强消费对北京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发挥好投资特别是吸引外资对北京经济发展的关键性作用。有利于城市副中心文化旅游功能定位的实现,促进中外文艺表演团体的交流互鉴,发挥好北京环球度假区带动辐射作用,促进通州大运河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以及张家湾设计小镇、台湖演艺小镇和宋庄艺术小镇等特色小镇错位化、差异化的高质量发展。

此次《批复》共涉及9项开放措施,其中2020年批复的《示范区方案》中新提出的开放措施5项,此前三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方案中,经国务院批准纳入示范区建设框架下继续实施的开放措施4项。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9项开放措施涉及6个领域的内容。其中,教育领域措施1条,由北京市制定发布鼓励外商投资经营性成人类教育培训机构、支持外商投资举办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措施3条,包括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海淀园取消信息服务业务(仅限应用商店)外资股比限制;在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和示范园区取消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仅限为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限制;向外资开放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措施1条,即允许在京设立并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卫生和社会工作措施1条,即放宽外商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入。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措施2条,包括在通州文化旅游区,允许外商投资文艺表演团体(须由中方控股);允许外商投资音像制品制作业务(限于在北京国家音乐产业基地、中国北京出版创意产业园区、北京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内开展合作,中方应掌握经营主导权和内容终审权)。建筑业措施1条,即允许北京市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范围、实施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等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