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综合总第223期 >2021-08-24编印

通州发布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工作意见
工程项目民主决策程序是否规范纳入重点
刊发日期:2021-08-24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代金光 通讯员 陈萌)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提高,更好地服务农村改革发展,通州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审计工作重点。

《意见》指出,要切实做好村干部届满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未经审计不得解除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在此基础上,深入开展任期内村干部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紧盯乡镇和村级基础建设、重点投资项目、民生工程等方面的资金投向与使用环节的监督,查处纠正各种挤占挪用资金的“违规违纪”行为。重点审查工程项目的民主决策程序的规范性,招投标规定的执行、工程造价结算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项目资金是否有被挪用、侵占、隐匿等情况;往来账款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按有关规定程序支出,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等。不断规范镇村重点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发挥绩效。

《意见》指出,要加强对村级公益事业补助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扶持资金的年度审计监督。推进区、镇审计协作机制,通过对项目基本情况、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完成情况等内容的审计,促进相关管理制度的完善,提高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