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新闻总第218期 >2021-08-17编印

本市清理规范水电企业行业收费
代收水电气热费禁设捆绑条件
刊发日期:2021-08-17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曹政)近日,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任何单位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费时,严禁向用户加收额外费用或设置捆绑条件。本市将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核心、约束和激励相结合的定价机制,在严格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价格。

从名称上看,方案主要包含“清理”与“规范”两方面。其中,对于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环节不合理收费项目及其他类似名目费用,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已经自2021年3月1日起全部取消;可保留的收费项目也需要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允许收取合理费用,实行明码标价。

总跟老百姓打交道的水电气热企业的收费行为将更加规范。方案要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应抄表到户、服务到户,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向居民家庭等终端用户收取水电气暖费用。具体来看,如果是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暂未直抄到户的居民家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水电气暖费用中加收其他费用或设置捆绑条件,对具备表计条件的,应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执行;对不具备表计条件的居民家庭,水电气暖费用应由终端用户公平分摊。

此外,方案明确,严禁水电气热服务的经营者以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

老百姓往往会遇到家中水电表需要更换的情况,新购置的水电表费用该由谁来承担?方案给出了答案:严禁向终端用户收取水电气热计量装置费用;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或用户自愿委托相关机构对计量装置进行检定的,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检定费用由委托方支付,但计量装置经检定确有问题的,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承担检定费用,并免费为用户更换合格的计量装置。

不少小区的供暖费、中水费、电费是由物业公司代收的,而居民在缴费时,会被要求先缴物业费。这是否合理?根据方案,任何单位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费时,严禁向用户加收额外费用或设置捆绑条件。此外,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网的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修维护等费用已由政府承担的,不得再向用户收取;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建筑区划红线内属于用户资产的供热设施经验收合格依法依规移交供热企业管理的,相关维修维护等费用由供热企业承担,纳入企业经营成本,不得另行向用户收取。老百姓也将享受到更方便的服务。

对于未来的水电气热价格,市发改委方面也介绍,本市将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核心、约束和激励相结合的定价机制,在严格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价格。具体来看,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含二次加压调蓄)设施依法依规移交给供水企业管理的,其运行维护、修理更新等费用计入供水成本;电价方面,将有序放开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以外的用电价格,逐步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