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新闻总第195期 >2021-07-15编印

本市低保标准上调为月人均1245元
增加75元 今年7月起实施
刊发日期:2021-07-15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王琪鹏)经市政府批准,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1245元。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于今年7月起实施。

截至今年3月底,北京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66245户、110212人。为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得到提高,经市政府批准,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调75元,由家庭月人均1170元调整为1245元。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为老百姓筑起一道坚实的生活保障线。1996年,北京在全国率先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当时北京物价水平和居民实际生活水平,按照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的原则,确定当年北京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为家庭月人均收入170元。据了解,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实行了与物价联动调整低保标准制度,从第二年起,低保标准便开始进行调整。到2015年,北京城乡低保对象实现统一补贴标准,提前完成了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任务目标,迈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坚实一步。

据了解,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主要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本市居民基本食品费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费用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综合考虑了物价指数和社会保障相关标准及疫情的影响,兼顾了区域发展差异,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于今年7月起实施。此次低保标准的调整,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基本民生、增进人民福祉、促进共同富裕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弱有所扶”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