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综合总第159期 >2021-05-25编印

多人不交物业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刊发日期:2021-05-25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刘薇 通讯员 李洋)“不交物业费呗!又没什么大不了的。”这是很多业主在不满物业服务时的“首选措施”。但是,家住通州区的张某却因为这件“大不了的小事儿”吃了大亏。

张某因琐事不满物业公司服务拒交物业费,累计欠费7年之久。对此,法院判决张某支付物业费共计3888.54元。判决生效之后,张某并未履行义务,物业公司向区法院申请执行。由于张某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对张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惩戒措施,并查封了张某名下位于通州区的房屋。张某迫于压力,最终缴纳了物业费。

记者从通州区政法部门了解到,近年来,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产生的纠纷逐渐增多,自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20日,共办理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268件,均为业主拖欠物业费案,其中自动履行113件,强制执行73件。

为什么不少物业公司与业主最终由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变得对立公堂?北京武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丘自然介绍,出现这样的问题一部分原因是业主不清楚自身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责、权、利关系,因此不管出了什么问题,都要求物业公司解决。“我们经常接到诸如暖气不热了、马桶堵了、邻居吵架了等问题,都要求物业公司解决。我们一旦拒绝或者没有能力解决,就会引起业主的不满。”丘自然表示,很多业主这时候就会通过拒交物业费来表达不满。其实,物业企业承担的只是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和管理;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绿化、公共秩序的维护和管理;物业装修装饰管理;物业公共区域安全、消防、路灯协助管理等,业主是否应该交物业费是根据物业公司服务范围而来,并不以业主的主观意识而来。

说起小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从事物管工作多年的徐先生深有体会。“费用与服务,服务与满意其实是相谐相生的关系,物业费没有拖欠,服务工作才可能如质如量甚至超值超量地完成,服务上去了,业主的满意度也就随之上来了,小区整体的管理秩序与环境也得到最有效的保障。”徐先生表示,好的物管服务与业主之间若形成了良性的循环,会对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物管行业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双边关系”的良性循环是助推整个物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而在促成“双边关系”形成良性循环的过程中,政府的监管作用则是关键一环。通州区住建委副主任兰巍表示,自2020年5月1日《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区住建委狠抓物业类问题专项治理,推动重难点问题销账化解。联合属地、城管、消防、市场监管等,对全区首批进入全市“接诉即办”诉求量前100的小区进行重点检查,梳理形成问题点位40个,已完成整改37个,整改完成率达92%。一年来,全区共检查物业项目810余项次,发现并整改问题560余处,约谈物业企业70余家,责令整改并立案处罚30余家问题严重的物业企业。“物业管理已成为加强社会治理、推进社区建设、打通落实政策‘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我们以执法监管促物业企业服务提升,从而助推广大业主与物业企业的良性循环。”兰巍说。

下一步,通州区将按照“党建引领、因地制宜、属地主导、强化自治、适当补贴、逐步推进”的基本原则,切实解决小区的“独立王国”状态。依托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委会为主导、业委会为主体、物业企业为保障的“四位一体”的工作管理模式,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化解社区居民反映强烈、矛盾纠纷突出的难点问题,实现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的良性互动,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居民自治、社会力量协同的社区共治机制。同时充分利用“吹哨报到”机制,进一步推动公安、消防、城管等综合执法力量进社区,做实力量下沉,帮助解决物业管理中遇到的难题,切实提升全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