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综合总第157期 >2021-05-21编印

区人大常委会检查《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情况
刊发日期:2021-05-21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陈冬菊)昨天,区人大常委会先后来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以下简称“潞河医院”)、区疾控中心,检查《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并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

2020年9月25日,《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推动条例落地、落实,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本次执法检查。

在潞河医院和区疾控中心,区人大常委会重点围绕法规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性政策文件情况、四方责任落实情况、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情况、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及工作情况、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联防联控机制运行情况等进行实地视察。

座谈会上,区卫健委负责人就《条例》落实情况作了报告。在《条例》施行后,全区各部门、街道乡镇、企事业单位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居民卫生健康知识和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意识。全区严格落实《条例》要求,依法防治,完善体系,强化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全力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强化科学救治,全面保障复工复产。同时,不断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2020年底全区共计运行15家急救工作站,今年计划新建及改扩建11家急救站,2022年预计完成剩余新建、改扩建7处急救站。此外,我区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做优做强区疾控中心,并构建多病种综合监测和症状监测网络。

听取汇报后,区人大代表分别就加强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强化紧急医学救援和运转能力建设、提升市民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祖国、副区长董明慧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