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版:要闻总第138期 >2021-04-23编印

城市副中心完成首例残疾人补贴“跨省通办”
刊发日期:2021-04-23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冯维静 通讯员 鲁江宁)核实材料证件、登录办理平台上传照片、输入残疾人信息……仅仅20分钟,老家远在四川省的残疾人家属杨晓芸(化名),帮助弟弟办理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本次办理也是自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以来,城市副中心完成的首例。

“之前我就听说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相关政策,今天终于解决了,‘跨省通办’真的太方便了。”杨晓芸告诉记者,自己的弟弟因意外造成肢体一级残疾,行动能力完全丧失,常年卧床,每天都离不开家属的照顾。为了照顾病人,她一直无法抽身返回老家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上周,杨晓芸得知残疾人两项补贴正在试行“跨省通办”,于是到所在社区进行咨询,宋庄镇工作人员得知这一情况后,详细告知了杨晓芸该项政策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和办理流程,并协助她进行了预约。

据了解,今年4月,民政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明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不受户籍地限制;要按照异地代收代办方式,统一使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申请,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业务,简化补贴申请受理环节,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实现“马上办、就近办、一地办”。

自4月15日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在全国范围内试运行,4月22日起正式实施“跨省通办”。申请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业务属地自收到推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格认定,办理结果将由全国系统实时反馈受理地,受理地在收到办理结果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在接到“跨省通办”的通知后,通州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组织各街道乡镇残疾人补贴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业务培训会,详细讲解相关工作要求,并要求各街道乡镇设置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业务窗口,确保残疾人申请两项补贴“跨省办理”工作顺利实施,让群众办理业务时真正实现“一次就好”。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也将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简化补贴申请受理环节,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残疾人的残疾状态、纳入低保情况、生存状态等开展定期动态核查,防止出现监管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