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综合总第128期 >2021-04-09编印

区委巡察组向7家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刊发日期:2021-04-09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陈施君 通讯员 张帆)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5个巡察组于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月22日,分别对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委办、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办、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潞河医院7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了政治巡察。2021年4月6日、7日,区委巡察组分别向7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区委副书记、区长赵磊同志在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第十七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巡察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三个聚焦”方面存在一定共性问题。包括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履职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为民服务担当存在不足,机关管理不够规范,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党建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区人大机关党委在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党支部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不够强,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党费收缴不够规范。区政协机关党组高质量建言资政工作方面还有不足,机关内部管理不够精细。区委办公室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不够充分,组织建设和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健全。区委政法委在整合社会资源、发挥职能作用方面存在不足,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规范。区政府办党组书面督查较多、实地督查较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为民服务理念不够牢固,固定资产和合同管理不够规范。潞河医院党委对新兴学科的综合管理意识不够强,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提出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更严格标准正确认识问题;要落实政治责任,以更扎实作风抓好整改任务落实;要强化政治担当,以铁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在反馈会上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破解难题,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区委5个巡察组、区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有关同志、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被巡察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