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综合总第83期 >2021-02-03编印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一村民被行拘
刊发日期:2021-02-03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张程伟  通讯员 毛琳琦)春节临近,为消除群众身边安全隐患,通州公安分局按照“广宣传、严打击、追源头、堵输入”原则,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近日,通州警方通过细致搜查抓获一名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违法人员,查获各类烟花爆竹58.85公斤。

近日,通州公安分局觅子店派出所接匿名举报称辖区内一村民寇某家中存有烟花爆竹。接线索举报后,民警立即前往该村民家中。面对民警,寇某表现得极为从容。当民警问及寇某家中是否存有烟花爆竹时,寇某矢口否认,并主动要求民警对其房屋进行搜查。

一番搜查后,民警并未在其居住的房屋内查获烟花爆竹。经侧面了解,寇某在村中还有三处房产,民警随即前往进行搜查。

最后一处房屋位于一个路口,寇某在厢房外开办了一个小商店。到达商店门口后,民警发现寇某的表情有些变化,不再主动要求民警上前搜查,也没有像之前一样积极地为民警打开房屋的门锁。通过寇某的表现,民警感觉烟花爆竹就藏在这里。果不其然,民警在货架的深处找到了寇某储存的两箱烟花爆竹。

事已至此,寇某无法再狡辩,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下,寇某主动将藏在床头柜下的另外两箱烟花搬了出来。经民警清点,现场共查获“二踢脚”、鞭炮、闪光雷三类烟花爆竹四箱,经称重,共计58.85公斤。

寇某向民警交待,由于自己存在侥幸心理,在利益的驱使下从河北购买烟花爆竹准备对外销售。随后,寇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通州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