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综合总第80期 >2021-01-29编印

检察公益诉讼保护运河文化遗产
元代金口新河故道遗址展新颜
刊发日期:2021-01-29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代金光 通讯员 孙亚丽)周边道路干净整洁,架空线井然有序,标识、说明石碑及保护栅栏安装到位……几近消失的元代金口新河故道遗址如今重现新貌。记者昨日从通州区检察院了解到,在去年开展的大运河保护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中,检察机关通过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职能,助力依法行政,强化与文保部门、属地政府的协作联动,解决了故道遗址的保护难题,提升了周边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2020年7月中旬,通州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在开展最高检部署的涉大运河保护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中,通过排查相关资料,发现辖区内的区级文保单位金口新河故道古遗址保存现状被评估为“较差”。

       据区文物管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资料,金口新河故道是元代在通惠河和坝河先后淤塞不能行船后,为解决大都城和通州之间水运问题,“接引海运至大都城内输纳”,征调民夫10万人开凿的新支运河,曾为沿线村庄的形成、发展以及繁荣元代大都城作出贡献,是运河文化的载体。

       金口新河故道遗址是通州运河文化的一部分,也彰显着城市副中心古今同辉的人文形象。目前,此河下游段仅存此遗迹,应当挖掘出其文化价值,保护好、利用好,让运河文化与故事传承下去,助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

       对此,办案组多次到台湖镇东石村寻找故道遗址。在没有指示标识及任何河道遗址痕迹可寻的情况下,检察官们四处走访附近村民,最终经过与周边建筑、卫星地图、以及文物普查表中标注的经纬度进行核对,结合村里老人们的指点,基本上确定遗址就在村里一条不起眼的土路上。可由于没有指示标志和范围划定,四周线缆交织,附近还堆放着一些建筑垃圾,故道的历史风貌得不到应有的展现。

       遗址类文物是不可移动文物,若得不到有效保护,可能会默默消亡,被人遗忘。通过与区文物管理所、城管委等单位联系,检察官了解到,该故道为“运河河道”类遗址,目前尚未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通州区仅不可移动文物就有238处,且受到各种现实条件的制约,还有涉及文物所有权等问题,我们一直在努力保护文物,但确实心有余而力不足,也希望检察公益诉讼能够让更多的力量参与进来。”区文物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后,区文物管理所多次与检察官到村里确定故道遗址具体位置与范围,共同商讨最优保护计划。

       检察建议撬动遗址保护的杠杆力量。紧接着,通州区检察院向区文旅局、城管委、属地政府分别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尽快启动对金口新河故道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按规定对文物作出标志说明;共同履行保护、管理责任,全面整治故道遗址及周边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的三家单位高度重视并迅速回应,核查故道现状、精准确定故道范围,部署整改方案,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整改行动。通过清理遗址及周边杂草、建筑垃圾、架空线等,使故道所在地的环境焕然一新。制作金口新河故道标识碑、说明碑以及遗址四周的保护栅栏并安装到位,使得故道重新被人们认知,强化公众保护意识,恢复了故道展现运河文化历史的价值。下一步,还将调整遗址附近的公园规划建设方案,围绕该故道打造蕴含运河文化的群众休闲场所,讲好运河故道的历史人文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