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版:要闻总第68期 >2021-01-17编印

决议
刊发日期:2021-01-17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16日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赵磊区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政府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及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城市副中心建设发展目标任务,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大力推进城市框架成型,加快集聚优质资源,统筹发展和安全,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更加奋发有为地推动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在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

(2021年1月16日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并根据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现代化城区、打造新时代精品城市而不懈奋斗!


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1年1月16日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北京市通州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的决议

(2021年1月16日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北京市通州区2021年预算及《关于北京市通州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16日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玉君主任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全区发展大局,聚焦人民群众关切,以监督为主线,以创新为动力,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高标准做好各项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在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民主法治保障。


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16日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陈立如所作的《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16日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通州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祁治国所作的《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