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版:民生总第5273期 >2020-09-23编印

楼房分配引发争议
公益律师进村答疑解惑
刊发日期:2020-09-23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田兆玉 通讯员 郭莹)近日,梨园镇西小马庄村委会遇到了一个难题。2010年因为旧村改造,村委会向村民发布了《旧村改造及村民房屋拆迁安置暂行办法》。如今十年过去了,楼房已盖好,部分村民却因为对《办法》中的个别条款理解不同,产生了争议。镇司法所联合公共法律服务站及公益律师上门答疑解惑,最终让村民满意。

“所长,我这边好多村民不理解我们的分房拆迁政策,希望您和专业人士来帮忙解答一下。”日前,梨园镇司法所接到西小马庄村委会的求助,希望他们能就村内拆迁安置房政策一事,从法律角度对村民搬迁小组代表给予合理解释。

接到求助,梨园司法所所长张建波、副所长郭莹和村居服务律师段志玲来到村委会,通过询问相关负责人和查看资料了解大致情况,决定约村民代表开会讨论此事,由所长和律师为村民答疑解惑。

会上,个别村民代表指出,《办法》中关于“大龄青年”的界定模糊,不同人有不同理解,不知道法律上有没有相关界定。段律师解释说,关于“大龄青年”的年龄界定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村民自治组织通过合法程序可以自行决定范围。

有的村民代表认为《办法》中的时间界定模糊,落款是2010年,方案中时间卡点是2013年12月31日,是不是2013年以后出生的孩子就没有份额。张建波所长指出,按照《办法》理解,截止时间就到2013年12月31日,虽然房屋现在才开始分配,仍然要按照当时的规定来。

最后,张建波建议大家先按照《办法》中没有异议的部分执行,让大部分符合条件的村民先搬上楼房,再讨论小部分有争议条款,涉及个别人员可以通过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

心中的解惑被一一解开,村民代表经过讨论认为建议很合理,经初步讨论决定按照上述步骤来,并表示会将会议上的内容转达给村民。对于这样的结果,村委会在表示满意的同时,也表达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感谢。同时也表态,后续问题会进一步和村民代表进行沟通,争取合理解决争议,让村民早日住上新楼房。

今年以来,梨园司法所围绕镇中心工作,强化党建引领,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村居矛盾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站解答法律咨询877人次,办理公证284件,人民调解+司法确认7件,法律援助2件。组织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0余场。线上宣传保持在每周至少一次。用实际行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