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版:民生总第5273期 >2020-09-23编印

从“禁止游泳、捕鱼、滑冰”变成“文明水上活动”“共创健康和谐环境”
城市河湖宣传牌在悄悄地变
刊发日期:2020-09-23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叶晓彦)细心的市民可能会发现,在护城河、小月河等城市河湖沿线,蓝色水务宣传牌上的宣传内容已经发生了变化。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昨天透露,城区13条河道224公里河湖沿线的982块水务宣传牌全部更换完毕,宣传措辞从原来的“禁止”“请不要”变成“文明水上活动”“共创健康和谐环境”等。

一块小牌子,体现了人文水务的大变化。

记者在小月河健翔桥下游段看到,岸边竖起了一块崭新的蓝色宣传牌,牌上写着“文明水上活动,确保生命安全”。而在城市河湖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护城河、通惠河、转河、长河、昆玉河、永引渠等河道的两岸,都进行了宣传牌的更换。宣传语共有四种:“文明水上活动,确保生命安全”“汛情无常,水位多变;文明亲水,注意安全”“文明水上活动,保护一池碧水;增强安全意识,减少一分危险”“倡导爱水节水护水,共创健康和谐环境”。

经常在河湖周边活动的市民可能会发现,这些宣传牌上的内容发生了不小的变化。“我可记得,十几年前,这些牌子上写的是‘禁止游泳、捕鱼、滑冰’”。小月河畔,一位正在遛弯的老大爷告诉记者:“现在写的是文明水上活动,这个意思就是可以在水上活动,只要文明就行呗。”

“您理解得一点儿都没错,我们就是想从禁止、约束,变成引导、规范。”城市河湖管理处水政科副科长张涛回应了这位老大爷。为何河湖水务宣传牌的内容和措辞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张涛解释,在2012年10月1日以前,本市执行的是《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在这个条例里,禁止市民在河湖水域游泳、钓鱼、滑冰,所以宣传牌上也都是“禁止”的字眼。

自从2012年10月1日执行新版《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之后,取消了在非水源地游泳、垂钓、滑冰的限制性条款,但水务部门为了市民安全,在宣传牌上使用的是“请不要”等用语。例如在昆玉河畔,市民就能看到“为了您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不要下河戏水、游泳、钓鱼、滑冰”这样的宣传牌。

近年来,随着本市河湖水域环境的不断好转,河湖周边也逐步成为市民游玩休闲、健身娱乐的好去处。本市不断深化推进河湖岸线空间开放共享工作,部分河湖已划定300余处规范垂钓台、开放了10处冬季滑冰区域、开放西蓄雨洪调蓄工程、打通西南二环、凉水河滨水休闲步道等,本月初还在八一湖试点皮划艇水上运动。水务部门用“开放水务”的理念吸引和引导市民在河湖周边开展文明游河游湖活动,因此在宣传牌用语上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体现了法治、人文的治水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