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要闻总第5252期 >2020-08-25编印

区纪委监委:
让民法典与纪检监察同行
刊发日期:2020-08-25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陈施君 通讯员 刘国峰)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提出的要求。区纪委监委立足纪检监察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细化学习路径,让民法典与纪检监察同行。

       民法典颁布伊始,区纪委监委制发专题学习宣传活动方案,细化学习安排,提出工作要求,让学好用好民法典落实落细更能落地。突出关键少数,将民法典纳入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论述及核心要义,组织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深入研讨,充分发挥“领头羊”作用。“在审查调查工作中,我们应严格遵守民法典相关规定,充分保障被调查人、相关证人及家属相关权益,强化措施使用监管,注重用证据说话,实现纪法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吴涛结合审查调查工作,就如何找到监督权力与保障权利的平衡点,谈了自己的看法。

        班子带头,全员紧随。区纪委监委及时向机关各部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便其开展学习。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依托“三会一课”、业务学习会等载体,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充分认识理解民法典,谈认识、说体会,切实把民法典融于纪检监察工作中。与此同时,区纪委监委持续做好学习宣传工作,利用“运河清风”网站、“清风通州”微信公众号积极转载,传播民法典相关新闻、普法宣传片,营造浓厚学法氛围。下一步还将适时组织普法讲堂、知识竞答等活动,让民法典切实走入纪检监察干部心中、融于纪检监察工作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