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版:民生总第5241期 >2020-08-10编印

补领结婚证须双方本人到场
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为市民解答补办问题
刊发日期:2020-08-10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冯维静)近日,新能源小客车摇号新政成为了热点话题,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后,父母的结婚证丢失或信息缺失,成为了很多人头痛的问题。

记者从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了解到,最近市民咨询结婚证丢失如何补办等问题增多,对此希望通过本报对一些政策性问题进行解答。工作人员介绍,补领结婚证双方必须本人到场,不得代办。针对具体情况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链接:

这些证件要带齐

1、身份证(有效期限内)

2、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首页提供复印件即可)

3、三张两寸近期合照(不限底色,近照)

4、需提供原始结婚档案或者原始结婚证作为档案留存

三类情况需注意

补领结婚证涉及到几大类划分(结婚登记在北京办理;双方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合影近照为刚需材料,必须准备,以下不做重复说明)

A:超出档案保管年限,夫妻双方同在一个户口本(需携带双方证件):无需准备其他额外材料,携带好双方证件即可

B:超出档案保管年限,夫妻双方非同一个户口本(需携带双方证件),需提供二人夫妻关系证明材料:

1.结婚证/结婚档案

2.人事履历中有关夫妻关系说明的部分

3.直系亲属两名见证人,需提供见证人身份证件(父母、兄弟姐妹、成年子女)

C:档案保管年限内,双方个人信息不一致(需携带双方证件)

1. 同音不同字,无需其他额外材料

2. 姓名变更。户口本如有变更详情可说明情况,则无需其他额外材料;若户口本无变更详情可说明情况,可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同属一人说明材料或由两名血亲(成年,需携带身份证)做见证人

3. 身份证号变更。身份证号如果由15位正常升位至18位,无需其他额外材料。如果身份号由15位升至18位为异常升位,则需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身份证号变更证明。如果户口本有身份证号变更详情记录,则无需其他额外材料。

有关我区结婚档案保管情况

2007年以后(含)的档案在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保存

联系电话:80548738

2006年以前(含)的档案在区档案局保存

联系电话:69545300

因1992年以前的结婚登记在各个所属乡镇办理,不同乡镇的档案起始年限不同,具体情况请详细咨询档案局。

联系电话:69545300

特别提醒

所有办理业务需在北京市民政局官网提前预约,或由“北京婚姻登记”微信公众号提前办理预约。

联系方式

通州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咨询热线:8054873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地址:通州区通惠北路14号通州区社区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