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版:民生总第5241期 >2020-08-10编印

全区已建4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
聚焦基层社会治理 引导矛盾纠纷快速化解
刊发日期:2020-08-10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记者 田兆玉

针对疫情期间劳动争议较多、纠纷复杂、处理难度较大等情况,我区积极畅通劳动争议类援助渠道。日前,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挂牌,以方便群众申请服务。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4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提升群众办事效率,免其奔波之苦。

引导矛盾纠纷快速化解

工作站成立一周后,区法律中心就收到了工作站转来的首例案件。申请人卢某2020年4月入职北京某公司,岗位是口罩外包装员,由于公司一直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卢某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并想要仲裁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等。区法律援助中心当天进行了审批,并指派律师承办该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近年来,区司法局通过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合作,聚焦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增强群众获取法律援助的便捷性,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下放案件初审权,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健全“点、线、面”工作机制。目前,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共46家,涉及律师事务所、司法所、公检法部门、工会、残联、妇联等部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就是众多行业类、专业类法律援助工作站之一。行专类工作站通过与行业、系统的主管部门合作,进驻矛盾纠纷多的领域,积极引导矛盾纠纷快速、依法化解,同时,也使化解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

免费法律服务助维权

工作站的快速扭转机制,为当事人省去了来回奔波之苦。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实行法律援助二级审批制度,由工作站进行初审、区法律援助中心最终审批并指派律师,不仅畅通了法律援助的渠道,同时大大提升了群众的办事效率。

张家湾镇某村村民刘某是二级肢体残疾人,驾驶电动三轮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治疗结束后,对方拒绝赔偿,刘某准备向法院起诉。由于行动不便,刘某找到张家湾司法所进行法律咨询。司法所同样是法律援助的工作站点,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张某的情况进行了初审,认为符合援助条件,当天为其办理了援助手续,并转交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审批。得知有公益律师帮助自己,刘某激动地说:“太感谢了,这可帮了我的大忙了。”

上半年转交案件316件

围绕更加便民、利民、惠民,我区目前已在17个街道乡镇司法所和14个律师事务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一方面,依托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建站能够有效发挥各自专业优势,确保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贴近群众的优势,能够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

2020年1月至7月,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向区法律援助中心转交案件316件,充分发挥了工作站在法律咨询、案件初审、转交申请等方面的作用,为促进申请渠道多元化、法律援助便民化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