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版:民生总第5229期 >2020-07-23编印

一非法储油点被取缔 应急部门提醒——
民房内不得大量存放汽油柴油
刊发日期:2020-07-23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王欢 通讯员 董娟)“万一着火了怎么办?太危险了!”近日,西集镇安全科在检查中发现儒林村一居民家里竟然存放了大量汽油、柴油,在场的人都捏了把汗。检查人员当即将这个私自储油点予以取缔。

“之前这家就因为存了很多气瓶被我们查处过,这次本来是去复查,没想到又发现了别的问题。”西集镇安全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一家建筑单位在村里租的房子,在院外搭了个棚子放东西。检查人员到现场打开棚子查看,发现里面有三个200L的标准油桶,其中有一桶半装的是汽油,还有一桶装的是柴油。

“汽油和柴油都属于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万一要是着了火,后果不堪设想。”检查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必须要存放在专业的仓库中,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灭火等安全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维护。这样私自存放在民房中,缺乏应有的安全措施,简直就像“定时炸弹”,随时威胁周边住户的安全。

当日,检查人员依法对这个储油点进行了取缔。

哪些危险品不适合在民房储存?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烟花爆竹、液化气、汽油、柴油以及一些化学品都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不可以大量储存在民房中。

“有些经营者为了贪图便宜、躲避安检,竟然租用民房做危化品仓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工作人员介绍,对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果有人出于商业目的将居民区里的民房改建成这类物品的储藏仓库,安全监管部门将严格打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居民家中存放少量易燃易爆品,如酒精、烟花等,要格外小心存放,如果储藏的量明显超过生活中的使用量,安全监管部门也将上门核查。

“最近我们正加强对这类危险品的检查,特别是针对重点企业的仓储基地开展排查,同时也打击非法储存和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行为。”区应急管理局呼吁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安全大检查工作,如果发现身边有可疑类似物品或仓库,可以拨打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12350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