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要闻总第5227期 >2020-07-21编印

食用农产品将持合格证上市销售
96家标准化基地列入首批试行范围,预计9月底实施
刊发日期:2020-07-21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代金光 通讯员 刘金霞 陈萌 宋庠儒)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推行合格证制度是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一项重大创新。记者从区农业农村局获悉,今年我区开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预计9月底,首批96家标准化基地生产的食用农产品将实现持证上市销售,为市民“菜篮子”安全保驾护航。

       近日,我区制定并印发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推动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意识。按照方案要求,全区范围内所有涉农乡镇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统一试行合格证制度,即统一合格证基本样式、试行品类、监督管理。同时突出重点,在第一批96家备案的标准化基地试行基础上,鼓励其他“三品一标”认证主体、小农户参与试行,按照主体规模分级,先大主体后小农户、由易到难,逐步扩大试行主体范围。并在试行品类上,选择蔬菜、畜禽、养殖水产品等消费量大的主要农产品先开展试行,同步推进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

      “我区将以数字农业信息系统为基础,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体系为核心,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中,区、乡镇两级将紧密配合,在数字农业信息系统中建立合格证试行主体信息库,包括种植养殖生产者名称、地址、主要生产品种及生产规模等信息,形成“一户一码”。此外,食用农产品上市时,须全部带“证”销售,产品合格证上将同步体现生产主体信息二维码。消费者用手机扫码就可了解到企业信息,更加安全和放心。

       据了解,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是确保农产品安全上市的重要措施,企业可通过自检或委托检验,对所有即将上市的农产品进行全面检测,合格后凭证上市。区农业农村局将制定统一的合格证规格和样式。合格证可以在包装物上印制、粘贴或者加挂,也可以由企业现场临时开具。

       “我们很支持这项制度,目前已上报完相关材料。合格证就像农产品的身份证、也是作为生产者的承诺书、更是质量安全的一张名片。”中农富通科技园相关负责人户俊峰说,园区将继续遵守相关规定,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的真实性负责。

“我们也鼓励有条件的村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先行先试,鼓励不在试点村范围的农户参与试行。”据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试点户建设,计划为农户配备打印自检一体化设备。该设备集信息采集、自行检测、打印合格证于一体,相关信息会同步传至区数字农业信息系统政府管理平台,相关部门将建立起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档案,并予以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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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食用农产品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