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版:民生总第5217期 >2020-07-07编印

通告
刊发日期:2020-07-07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为进一步落实市场主体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市场稳定有序,根据北京市通州区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经营单位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批发市场经营防控指引(第三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农贸市场消毒指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农贸市场预防性消毒指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第三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商场、超市防控指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服务指引(第四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本市商品交易市场防控指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美发美容行业经营服务指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七小场所”经营防控指引(第五版)》,将具体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相关防控指引下载网址:https://www.bjcdc.org/)

二、各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北京市疾控中心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第三版)》对操作环境进行全面的环境消杀和卫生清洁。安排专门人员和力量,加大对重点区域、公共设施等消毒和卫生清洁,对接触较多的公用物品和部位实施多频次消毒,及时清理环境卫生死角,消除疫情传播隐患。做好科学使用空调、保持室内通风等各项防疫工作。

三、各经营单位必须安排专门员工监督进出本场所人员严格执行戴口罩、测体温、核验健康宝等措施。控制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度,防止人群聚集。餐饮企业停止承办婚宴、酒席等群体性聚餐活动。餐饮、超市等销售生鲜果蔬的企业,要规范进货渠道,加强进货人员体温检测和进货车辆等设备的消毒管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和信息核实报送要求。各类线下促销活动要服从二级响应防控措施和各类指引,取消或推迟,避免各类易引起人员聚集的活动。公共场所严格落实“1米线”安全距离。

四、各经营单位要督促员工提高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毒、多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不扎堆,减少聚餐,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咳嗽或打喷嚏时,要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用餐时,要选择安全放心原料,生熟食材分开存放,不吃生冷食物,避免发生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件。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需要和疫情风险等级变化,将随时调整公布防控措施。

北京市通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防疫工作组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