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版:民生总第5209期 >2020-06-24编印

举报欺诈骗保行为最高奖励10万元
去年全区追回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57万余元
刊发日期:2020-06-24 阅读次数: 作者:admin  语音阅读:

      本报讯(记者 张程伟 通讯 王立娜)6月是“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快构建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监督和惩戒体系,保护好群众的“救命钱”。对于提供举报线索,并符合条件的举报人,根据相关规定,可最高奖励10万元。

      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提示,维护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杜绝医保违法行为,是大家共同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依法依规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的医药卫生和医保服务,诚信履行医药服务协议,自觉规范诊疗行为,杜绝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挂名住院、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的欺诈骗保现象。

      参保单位要按时按规为企业职工办理参保手续,杜绝虚构、隐瞒事实,逃避医疗保障缴费义务或冒领、骗取医疗保障待遇。参保人员要谨记社保卡仅限本人使用,无论是家人、亲戚、朋友,还是其他任何人,都不可以冒用。

       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市民可以通过拨打市医保局电话89152512,区医保局电话80817035,或者通过登录市医保局官网等方式进行举报,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将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

       据了解,2019年,区医保局联合多部门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综合利用费用审核、数据分析、协议监管、交叉检查等手段,重拳出击、铁腕治乱,完成辖区99家定点医疗机构和25家定点零售药店的现场检查工作,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14家,追回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50.1万元;完成4188名门诊大额满两万人员的数据筛查工作,处理违规参保人员257人,追回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6.98万元,保持了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坚决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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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七不要”

      “三要”:1.要规范使用社保卡,实名就医,主动出示“社保卡”和“病历手册”;2.要妥善保管本人的社保卡,珍惜和维护自身医疗保障权益;3.发生社保卡丢失时,要及时拨打“96102”社保卡服务电话,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避免个人权益被他人盗用、冒用。

     “七不要”:1.不要将本人社保卡转借给他人使用;2.不要将本人社保卡出租给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3.不要使用他人社保卡冒名就医;4.不要用本人社保卡为他人开取药品或医疗检查项目;5.不要使用社保卡重复超量开取同种药品、囤药或转卖药品牟取不正当利益;6.不要参与不法分子打着“免起付”“免费住院”等幌子实施骗取医保基金的活动;7.不要利用职务或职权便利骗取医保基金。